盘亏是在财产清查过程吗?
盘亏是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实存数小于账簿结存量或有账无物的现象。在企业中主要表现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盘亏。固定资产盘亏是固定资产盘点清查中发现短缺或少于账面的固定资产。这必须查明原因,并在固定资产盘点盈亏表内,分别列明盘亏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原价、已提折旧等,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后,作出妥善处理。流动资产盘亏,要在编制的盘点盈亏表内,列明品名规格、单价、盘亏数量、盘亏原因等,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发生流动资产盘亏的原因,一般是由于计量不准、计算记录差错、自然损耗、变质损坏或贪污盗窃、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所以,对于品种繁多的材料、商品等应在年度内进行轮番盘点,对于流动频繁、易于短缺的物资,盘点次数应适当增加,贵重物资则要经常盘点。发生盘亏后,在查清发生原因的同时,必须研究改进措施。
配货中心盈亏责任制
l 配货中心允许的盈亏率为万分之三,正常盈亏额计算方法为:正常盈亏额=当月发货总额×万分之三。
l 对超出正常盈亏额度的部分从配货中心人员的月绩效工资总额中予以扣除。
l 对配货中心负责人按其他员工平均赔款额的2倍在绩效工资中扣除,其他岗位参照店铺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