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组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开展集中统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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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晚间,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明确上述信息。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指企业、机构或个人在没有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将减排量转化为可交易的碳资产,涉及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节能增效等多个领域。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有别于带有强制减排属性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全国碳市场)。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上线,首批纳入了约2000家发电企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当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采取备案管理制度,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CCER签发在2015年正式启动。两年后,国家发改委以对CCER申报流程进行改革为由暂停签发,至今仍处于暂停状态。
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属机构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的统计,在CCER开放审核的两年时间,总计有1315个CCER项目和7800万吨的CCER获得核准。
目前,在包括上海、北京在内的九个地方试点碳市场,均可进行CCER交易。各地试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中,也允许使用CCER抵消碳排放。
上周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称,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同时透露已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管理办法》,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是对前述《暂行办法》的修订。其中明确,不再通过备案形式确定多家交易机构分散交易,而是组建全国统一的交易机构,开展CCER集中统一交易。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已确定为北京绿色交易所。今年6月底,由该所承建的全国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完成初步验收,具备了上线运行的基本条件。
《管理办法》还明确,申请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于2012年6月13日之后开工建设。生态环境部称,该日期为《暂行办法》印发实施的时间,标志着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正式建立。
《管理办法》同时提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的产生时间应在中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0年9月22日)之后。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根本目的,应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后产生的减排量。”生态环境部称。
相较于此前发布的《暂行办法》,《管理办法》还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的发布权收归生态环境部,将统一征集遴选后发布,不再由各方法学开发者申请备案。
方法学是指导相关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的配套技术文件。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生态环境部称,将择优发布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期待高、技术争议小、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行业和领域方法学,逐步扩大自愿减排市场支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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